首页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3年) 第六章 罚则 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设计或者施工、限期改正,并可处以罚款: (四)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3年) (四) 第六章 罚则 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设计或者施工、限期改正,并可处以罚款: (四) 未按设计图纸施工或者擅自修改设计图纸的。 (三)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