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2008年) 第四章 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2008年) 第四章 第四章 进口自动许可 第十六条 为了监测机电产品进口情况,国家对部分自由进口的机电产品实行进口自动许可。 第十七条 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制定、调整并公布《进口自动许可机电产品目录》。 第十八条 进口实行进口自动许可的机电产品,进口单位应当在办理海关报关手续前,向商务部或地方、部门机电办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自动许可证》(以下简称《进口自动许可证》),… 第十九条 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制定并公布《机电产品进口自动许可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