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管理办法(2012年) 第三章 资格核验 第二十一条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管理办法(2012年) 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资格核验 第二十一条 国际招标机构资格核验未达到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国际招标业绩,或者因预乙级国际招标机构过错导致变更原评标结果两年累计超过6次的,当次资格核验不予通过。但因维护国家利益等特殊原因的,可以适当放宽资格等级核验标准。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