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审定办法(2005年) 第四条

第四条 企业从事利用国外贷款和国内资金采购机电产品的国际招标业务应当取得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资格。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的资格等级分为甲级、乙级和预乙级。甲级国际招标机构从事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业务不受委托金额限制;乙级国际招标机构只能从事1次性委托金额在4000万美元以下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业务;预乙级国际招标机构只能从事1次性委托金额在2000万美元以下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