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审定办法(2005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符合以下条件的,年度资格审核予以通过,并由商务部换发资格证书:

甲级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年度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业绩达到8000万美元以上;

乙级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年度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业绩达到5000万美元以上;

预乙级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年度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业绩达到3000万美元以上;

未违反《招标投标法》、《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本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