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2014年) 第一百零二条

第一百零二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被从专家库名单中除名,同时在招标网上予以公告:

弄虚作假,谋取私利的;

在评标时拒绝出具明确书面意见的;

除本办法第一百零一条第八项所列行为外,其他泄漏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

与投标人、招标人、招标机构串通的;

专家1年内2次被评价为不称职的;

专家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评标的;

其他不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的行为,或违反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行为。

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