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2004年) 第七条

第七条 本办法所称招标人,是指因使用需要提出通过国际招标方式采购机电产品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本办法所称招标机构,是指满足一定条件,经向商务部申请,取得国际招标资格,从事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服务业务的企业法人。

本办法所称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参与投标的国内、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