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2000年) 第四章 招投标程序 第二十一条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2000年) 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招投标程序 第二十一条 买方或招标机构应在开标两日内将开标记录(见格式三〔略〕)送至或邮寄(以邮戳为准)到相应的进出口机构备案。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