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电产品出口招标办法(2001年) 第六章 招标管理 第二十二条 机电产品出口招标办法(2001年) 第二十二条 第六章 招标管理 第二十二条 招标办公室要跟踪检查出口企业中标或受让指标使用情况,了解招标商品出口中的问题和企业的意见要求,并及时向招标委员会报告。 第六章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