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构数”等统计指标填报标准(2005年) 二、 “机构数”等统计指标填报标准(2005年) 二、 二、 新增“次级债”的相关统计指标 (一) 中国保监会统一采集集团公司、总公司、省级(二级)分公司和地市级(三级)中心支公司“应收利息-债券-次级债”统计信息。 (二) “应收利息-债券-次级债”统计指标,指保险公司持有的次级债投资已到付息日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新增指标名称及属性如下: 第1行 第2行 相应调整中国保险统计信息系统校验关系:[应收利息-债券]=[应收利息-债券-国债]+[应收利息-债券-金融债券]+[应收利息-债券-企业债券]+[应收利息-债券… (四)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