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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数”等统计指标填报标准(2005年) 五、

五、 报送要求

各保险公司应做好统计准备工作,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准确地调整“应收利息-债券-次级债”等统计指标的填报标准,确保统计信息的一致性。

以上,请遵照执行。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会统计信息部联系。

联系人:杜林

联系电话:010-66286098

二〇〇五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