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6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6年) 第九十二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二条 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教练员或者随车指导人员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未使用符合规定的机动车的; 自学用车搭载随车指导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的。 第九十一条 目录 第九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