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班)管理办法(1989年) 第六条

第六条 教练员须持有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发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教练员证》。申领教练员证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二)具有安全驾驶教练车型三年或五万公里以上的驾驶经历;(三)具有高中毕业或相当于高中毕业的文化程度;(四)具有机动车驾驶基本理论知识和一定教学能力。申领教练员证须由本人提出,所在单位推荐,到当地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办理申领、考核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