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023年) 第二章 经营备案 第十八条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023年) 第十八条 第二章 经营备案 第十八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地址等备案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办理备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变更。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需要终止经营的,应当在终止经营前30日告知原备案机构。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