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2019年) 5 查验要求 5.7 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2019年) 5.7 5 查验要求 5.7 进口机动车注册登记,专项作业车、挂车、中型(含)以上载客汽车、中型(含)以上载货汽车的注册登记和变更登记(变更迁出除外),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所有登记业务,以及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校车使用许可、报废机动车法定监督解体、嫌疑车辆调查取证等业务的机动车查验应由民警查验员负责。 5.6 目录 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