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2019年) 4 查验项目 4.2 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2019年) 4.2 4 查验项目 4.2 变更登记和变更备案 4.2.1 对因变更车身颜色或改变使用性质申请变更登记的机动车,查验车辆识别代号、车辆号牌(包括号牌放大号)、车辆外观形状和轮胎完好情况,并按4.1.2 d)、4.1.2 … 4.2.2 对因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申请变更登记的机动车,核对变更后的机动车标准照片,确定车身颜色,查验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码、车辆号牌(包括号牌放大号)、车辆外观形状和轮胎… 4.2.3 对因更换发动机申请变更登记的机动车,查验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码、车辆号牌、车辆外观形状和轮胎完好情况,核对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4.2.4 对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申请变更登记的,按4.1规定的项目查验机动车。 4.2.5 对转入的机动车进行查验时,按4.1规定的项目查验机动车,但“车辆品牌和型号”项目除外;对属于卧铺客车、专用校车和设有乘客站立区的客车的,还应查验车内外录像监控装… 4.2.6 对因重新打刻车辆识别代号申请变更备案的机动车,查验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码,车身颜色、车辆号牌(包括号牌放大号)、车辆外观形状和轮胎完好情况,并按4.1.2 d… 4.2.7 对因重新打刻发动机号申请变更备案的机动车,查验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码、车辆号牌(包括号牌放大号)、车辆外观形状和轮胎完好情况。 4.2.8 对自动挡乘用车加装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申请变更备案的,查验车辆识别代号、车辆号牌、车辆外观形状、轮胎完好情况、操纵辅助装置加装合格证明、操纵辅助装置的产品型号… 4.1.3 目录 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