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2021年) 第八条 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2021年) 第八条 第八条 机动车生产者应当记录并保存机动车设计、制造、排放检验检测等信息以及机动车初次销售的机动车所有人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0年。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