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对全国安检机构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安检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安检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