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 第一章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以下简称“安检机构”)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以及对安检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对全国安检机构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第四条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原则,依法对安检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 安检机构应当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对机动车实施检验,并对检验结果负责。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