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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保险理赔基础指标第1号(试行)(2015年) (一)

(一) 立案注销率(笔数)

统计期内注销的已立案赔案数占立案数量的比例。

计算公式为:

立案注销率(笔数)=注销立案数量/立案数量*100%

其中:

注销立案数量指统计期内注销的已立案的赔案件数。

立案数量指在统计期内,保险公司理赔系统中处于已立案状态(包含人工立案和系统强制立案)的赔案案件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