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关档案管理规定(2018年) 第四章 管理要求 第一节 机关档案管理规定(2018年) 第一节 第四章 管理要求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三条 机关档案包括: 第二十四条 机关全部档案构成一个全宗。机关隶属关系、名称发生变化但工作性质和主要业务范围未变化的,维持原全宗不变。 第二十五条 机关档案管理应当做到收集齐全完整,整理规范有序,保管安全可靠,鉴定准确及时,利用简捷方便,开发实用有效。 第四章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