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暂行办法(2026年) 第四章 内部管理 第三十四条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暂行办法(2026年) 第三十四条 第四章 内部管理 第三十四条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应当依法建立并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按照消防技术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开展防火检查、每日防火巡查,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