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2002年) 第四章 日常监管 第五十三条 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2002年) 第五十三条 第四章 日常监管 第五十三条 期货经纪公司涉嫌严重违法违规,在被调查期间,中国证监会可以暂停其部分期货业务,并根据调查结论作出相应处理。 第五十二条 目录 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