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货市场持仓管理暂行规定(2023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期货市场持仓管理暂行规定(2023年) 第二十八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境外经纪机构未按本规定第二十一条履行报告义务的,以及伪造、涂改或不按规定保存相关资料的,根据《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处罚。 引用法条 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