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货市场持仓管理暂行规定(2023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期货市场持仓管理暂行规定(2023年) 第二十四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期货交易所未按本规定第六条履行报告义务的,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处罚。 引用法条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第六章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