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货市场持仓管理暂行规定(2023年) 第五章 期货市场持仓管理暂行规定(2023年) 第五章 第五章 持仓合并 第二十二条 持仓合并,是指期货交易所对于符合特定情形的多个期货账户的持仓按其业务规则进行合并计算,合并后的持仓量不得超过期货交易所规定的持仓限额。 第二十三条 符合以下情形的,期货交易所应当对交易者持仓进行合并计算: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