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2017年) 第二章 业务规范 第十三条 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2017年) 第十三条 第二章 业务规范 第十三条 期货公司应当向客户充分揭示资产管理业务的风险,说明和解释有关资产管理投资策略和合同条款,并将风险揭示书交客户当面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