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2022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在期货监管机构、自律机构以及其他承担期货监管职能的专业监管岗位任职8年以上的人员,担任期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视为符合期货从业人员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