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2021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担任期货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期货从业人员资格;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具有会计师以上职称或者注册会计师资格。

担任期货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的,除具备上述第(一)项、第(二)项条件外,还应当具有从事期货业务3年以上经验,或者其他金融业务4年以上经验,或者经济管理工作5年以上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