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二章 任职条件 第十一条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2021年) 第十一条 第二章 任职条件 第十一条 担任期货公司经理层人员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期货从业人员资格;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熟悉期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具备期货专业能力。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