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货公司管理办法(2007年) 第三章 公司治理 第三十八条 期货公司管理办法(2007年) 第三十八条 第三章 公司治理 第三十八条 期货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2次会议。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