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 第七十六条

第七十六条 除依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划转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占用、挪用客户保证金。

客户在期货交易中违约造成保证金不足的,期货公司应当以风险准备金和自有资金垫付,不得占用其他客户保证金。

期货公司应当按照规定提取、管理和使用风险准备金,不得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