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2023年) 第四十三条
第四十三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主持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和董事会日常工作;
组织协调专门委员会的工作;
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
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定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因故临时不能履行职权的,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董事代其履行职权。
主持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和董事会日常工作;
组织协调专门委员会的工作;
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
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定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因故临时不能履行职权的,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董事代其履行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