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管理办法(2008年) 第七条 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管理办法(2008年) 第七条 第七条 境内机构和个人可通过以下方法获取《申请表》: 在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窗口领取; 从主管税务机关官方网站下载。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