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2011年) 第二章 服务要求 第十九条 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2011年) 第十九条 第二章 服务要求 第十九条 城镇用户的网络和设备故障,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应当自接报之日的次日起或者用户同意的上门维修时间起24小时内修复,重大故障应当在48小时内修复;农村或者交通不便地区用户的故障,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应当自接报之日的次日起或者用户同意的上门维修时间起72小时内修复。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