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安全管理办法(2002年) 第三章 技术安全 第十三条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安全管理办法(2002年) 第十三条 第三章 技术安全 第十三条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设计、安装施工,必须由持有省级(含)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颁发的《有线广播电视系统设计(安装)许可证》的单位承担。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