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序用电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五条

第五条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全国有序用电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有序用电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