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有序用电管理办法(2011年) 第三章 预警管理 第十七条 有序用电管理办法(2011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预警管理 第十七条 各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定期向社会发布电力供需平衡预测、有序用电方案、相关政策措施等供用电信息,并可委托电网企业披露月度及短期供用电信息。 第三章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