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办法(2002年) 第十七条 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办法(2002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经国务院批准,外经贸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临时决定对《管制清单》以外的特定物项和技术的出口依照本办法实施管制。 前款规定的特定物项和技术的出口,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经过许可。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