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统一法律适用工作实施办法(2021年) 第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统一法律适用工作实施办法(2021年) 第五条 第五条 研究室负责指导性案例的征集、审查、发布、编纂和评估等工作。其他部门发布的典型案例等不得与指导性案例的裁判观点、裁判标准相冲突,不得冠以指导性案例或指导案例等类似名称。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