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办理跨境赌博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2020年) (二)

(二) 以营利为目的,利用信息网络、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跨境赌博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