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工作管理规定(2007年) 第四条

第四条 涉及到举证时效、证据的质证与采信、评估基准日、拍卖保留价的确定,拍卖撤回、暂缓与中止等影响当事人相关权利义务的事项由审判、执行部门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