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工作管理规定(2007年) 第三条

第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辅助工作部门负责统一办理审判、执行工作中需要对外委托鉴定、检验、评估、审计、拍卖、变卖和指定破产清算管理人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