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工作管理规定(200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工作管理规定(2007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工作,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设立司法技术辅助工作机构的通知》的规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99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198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2005)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