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2017年) 第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2017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未履行通知辩护职责,导致被告人在审判期间未获得律师辩护的,应当认定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