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实施意见(试行)(2017年) 21. 收案和立案工作应当严格执行全院统一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实施意见(试行)(2017年) 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提交的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 21. 收案和立案工作应当严格执行全院统一标准。 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提交的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 自接收材料起,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应当依托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及时向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公开收立案环节的信息。 21. 目录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