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法槌的通知(2002年) 二、

二、 各级人民法院要组织全体法官认真学习《人民法院法槌使用规定(试行)》,加强对法官规范使用法槌的训练工作,使每一名审判长、独任审判员都能正确使用法槌。必须严格执行《人民法院法槌使用规定(试行)》,准确掌握在何种情形下法官应当、可以使用法槌,正确执行使用法槌的程序。要充分体现法槌使用的严肃性,避免因使用不当而带来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