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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性质认定问题的通知(2011年) 四、

四、 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涉及领域广、专业性强,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当中要注意加强与有关行政主(监)管部门以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的配合。审判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难以解决的,请及时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