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2018年) 十、 相关民事争议的一并审理 第一百四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2018年) 第一百四十一条 十、 相关民事争议的一并审理 第一百四十一条 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相关民事争议,适用民事法律规范的相关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在调解中对民事权益的处分,不能作为审查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的根据。 第一百四十条 目录 第一百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