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 七、 关于审判程序 第六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 第六十一条 七、 关于审判程序 第六十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提起的诉讼和因船舶触碰造成损害提起的诉讼,参照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关于审理船舶碰撞案件的有关规定审理。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一百七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1999) 第六十条 目录 第六十二条